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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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0-10-12

全院師生:

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學工(2020)52号],3044永利集团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将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學生個人申請:2020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8 日;

(二)班級評議、學院認定:2020 年 10 月 19 日-29 日;

(三)學校審核、公示:2020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3 日。

二、認定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以相關部門核定的信息和學生家庭真實經濟狀況為基礎,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隐私相結合;堅持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對象包括以下七類:

(一)經扶貧部門确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二)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員是低保對象)學生;

(三)經民政部門确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四)經民政部門确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學生;

(五)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确認的烈士子女;

(六)經殘聯部門确認的殘疾學生;

(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扶貧部門監測的邊緣戶(邊緣易緻貧戶),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疫情)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低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請有所需要的同學及時上交相關文件,請全體師生做好相關工作。